假如问十年前的我,我绝对不会相信十年后的我会在凌晨三点出发,戴上头灯,加入一群户外人成为勇敢的黄金矿工,在看上去漫长无尽的漆黑里手脚并用,抱着树木攀过碎石和岩壁,爬上需要乘坐大巴五个小时才能到达的公盂山的山坡。
常容易见到到阳光的我,有生以来首次看到了太阳升起的全过程。太阳几乎与大家以各种强弱明暗的组合朝夕相见,但仿佛又离大家非常遥远。
我感觉城市人对太阳的定义大概与日光灯差不多,只是一个提供光线的来源,偶尔为公园绿化增色,在夏天过于强烈的话,还会有一点恼人。太阳光线的强弱,也是伴随时间开启与关闭的一部分。不同只不过,室内灯大家可以用手指操纵开关,而太阳的开关则是被时间操纵。
近期,我宛如为了达成某种执念一般,专心致志探寻银河,却没想过日出或许离我更近,却又更远。金红色的太阳以让人震惊的速度升起。我想,每个亲眼见证全日出过程的人,都不会忍心只用冷冰冰的天体运转理论来理解日出,而会坚信——日出是一幕值得朝拜的奇迹。
今天的我从舒适的床上一觉醒来,床垫柔软,空调控制得室内温度精确适合。只有僵硬的双腿和伙伴发来的,幻梦般的视频照片证明我确实历程了昨天凌晨的冒险,和漫长的重装下山。
我一个人都不可以理解为何我这么懒,又这么恐惧伤痛、意料之外和劳累的人,会克制不住地要自己一次又一次地抛掷进户外。
看完这场日出,我仿佛对户外又有了那样一点新的领会。我总感觉在城市中久了,就会感觉“我”“自己”是非常重要的东西。
假如走路太辛苦,那打车就好了。假如爱一个具体的人会受伤,那就不要去爱。假如日出需要在凌晨四点,穿越漫长的漆黑的山岭才能看见,那就不要去看,或者——动动手指,在短视频里花个几秒钟看。
城市生活、信息互联年代给了大家所有解决痛苦的轻松策略,用一种消费主义的形式鼓励大家去“爱自己”。但当大家就如此“爱自己”久了,就会发现,这一种爱的形式是多么多么的孤独。假如大家的生命遇到了问题,那样就从网络上找答案,答案大部分会落在两个区间——你不够美、不够富有,或者两者兼具,既不够有魔力,也不够富有。解决问题的方法总是是更多地消费、装扮和虚张声势。
这种答案可以应用于所有问题,它是这样地具备迷惑性和看上去适当的逻辑。但它无疑是错误且禁不起推敲的,如此的“爱自己”仅导向“爱资金”“爱权利”,由于这两个元素,才是这种“自爱型消费生活”的所有支柱。它诱劝你不必去爱这个世界,而是用愈加高明的办法去掠夺这世界。
它一点都不温顺,我可以一定它绝对不是生命的真相。
昨夜,当大家从帐篷里爬起、从大通铺的硬板床上睁开双眼,汇聚成小小蚂蚁一般细细的长线,爬上山丘。缺少睡眠、操劳身体,那一刻起,大家就和远比大家自己,远比“爱自己”以外愈加宏大的事物联结在了一块。大家去朝拜日出,它亿万年如1日,而大家只不过有幸在有限的、渺小的人类生命中,目睹它的须臾之间。
当第三回到城市,再一次开始自己争取所有权益和舒适的条件时,我或许偶尔会抽空想到:无论这个世界发生啥事,太阳一直会在公盂山按时升起。
日出不在乎云海、不在乎阴雨、不在乎地球、不在乎是不是有任何一个星球上的生命体生物正在旁观——它只不过无情、恒定、按时地升起。